公告日期:

海南航空免費行李托運通告

關於兩岸航線2019年免費托運行李額優惠政策的業務通告

為更好促進海航兩岸直航航線銷售,提升服務品質,特制定臺灣航線行李額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一、臺北-北京/廣州/西安/蘭州/大連航線行李額優惠規定:

凡購買航班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間海航自營臺北出發至北京/廣州/西安/蘭州

/大連點對點直航的旅客,於臺北桃園機場搭乘臺灣出港航班時,即可在現有計件制的基礎上額外

增加一件行李,且托運行李總重量不超過現行計件制行李規定(僅增加行李件數,不增加行李重量

)。即公務艙一共可托運三件行李,三件行李總重量不超過64公斤,且每一件行李不超過32公斤,

三邊尺寸之和不超過158釐米;經濟艙一共可托運兩件行李,兩件行李總重量不超過23公斤,

每一件行李三邊尺寸之和不超過158釐米。

艙等 現有免費行李額 臺灣出港航班免費行李額規定
公務艙 兩件(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32公斤/70磅,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 三件(三件行李總重量之和不超過64公斤/140磅,且每一件行李最大重量不超過32公斤/70磅,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
經濟艙 一件(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51磅,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 兩件(兩件行李總重量之和不超過23公斤/51磅,且每一件行李不得超過23公斤/51磅,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


二、臺北=海口航線行李額優惠規定:

凡購買航班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間海航臺北=海口的航班(不分始發方向),

於臺北桃園國際機場搭乘臺北-海口或海口美蘭國際機場搭乘海口-臺北出港航班時,商務艙旅客

可在現有計件制的基礎上額外增加一件行李,行李總重量不變;即商務艙一共可免費托運三件

行李,三件行李總重量不超過64公斤(注意:單件托運行李重量不超過32公斤,三邊尺寸之和不超

過158釐米)。經濟艙旅客可在現有計件制的基礎上額外增加一件行李,且托運行李重量可再免費

增加7公斤;即經濟艙一共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兩件行李總重量不超過30公斤,每一件行李三邊

尺寸之和不超過158釐米(注意:單件托運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三邊尺寸之和不超過158釐米)

艙等 現有免費行李額 臺北及海口出港的免費行李額規定
公務艙 兩件(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32公斤/70磅,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 無論臺北或海口出港,三件(三件行李總重量之和不超過64公斤,且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32公斤/70磅,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
經濟艙 一件(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51磅,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 無論臺北或海口出港,兩件(兩件行李總重量之和不超過30公斤,且每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過23公斤/51磅,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

三、使用條件及注意事項

1、臺北-北京/廣州/西安/蘭州/大連航線優惠行李額僅適用於海航臺灣出港至大陸兩岸直航點對點

海航自營航班(即旅客行程第一段為臺灣出發適用;旅客行程第一段為大陸始發,回程從臺灣返回

,則臺灣返程航段亦適用),大陸出港機場及代碼共用航班不適用優惠行李規定;ADD ON航段及

SPA點不適用。

2、臺北=海口航線優惠行李額適用於境內外始發的海航自營航班(即從臺灣桃園機場搭乘我司臺

北海口及海口美蘭機場搭乘海口臺北航班之旅客均可享受此優惠行李規定),ADD ON航段及

SPA點不適用。

3、適用旅客類型:散客以及團體旅客。

4、適用艙等:海航兩岸直航航班任意經濟艙等及商務艙。

5、適用旅行類型:單程(OW)、來回程(RT)、缺口程(OJ)

6、適用航班日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7、旅客於機場辦理登機時,由機場人員根據此業務規定,按照相應航線的行李托運規定給予旅

客優惠。如若旅客托運行李超出上述優惠規定,超出部分將按照現有逾重行李收費規定執行。

8、兒童及占座嬰兒適用此規則,不占座嬰兒不適用此規則。

9、未盡事宜請洽良友旅行社。